新疆2021年十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前温馨提示

点击数:942 | 发布时间:2025-09-10 | 来源:www.dayue2.com

    各位考生:

    自治区2021年十月自考及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将于十月16日至17日进行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:

    目前,国际新冠疫情形势依旧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法趋于多元化,国内部分省份也出现当地零星散发病例,疫情防控不容松懈。同时,进入秋天,气温越来越转凉,易发呼吸道疾病,建议广大考生考试前加大自我防疫意识,自觉降低外出,防止职员聚集,做好正常的状态疫情个人及居家防护。考生十月4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登录“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,下同)”下载、打印并填写《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》。

    依据我区现在疫情防控相关需求,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(十月十日起)核酸测试阴性报告,方可参加考试。期间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,请准时关注“新疆招生网”和“新疆招生”公众号有关信息,按提示内容和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。考生考试前需登录“新疆招生网”下载、打印并本人签署《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进行健康应试承诺。考生若有隐瞒病情、隐瞒行程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、提供有关材料不全方位、不准确、虚假等状况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所有因此而引发的后果。

    十月9日开始,考生可登录“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)”进入“高等教育自考管理软件”或“教师资格认定‘教育学、心理学’课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”自行下载并打印本次考试的《准考证》,若出现打印异常状况,请与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自学考试办)联系。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健康确认、考试前筹备及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需求,以免影响正常考试。

    考生须在考试前依据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自学考试办)需要,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考试前7日内核酸测试阴性报告、体温监测登记表、健康应试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到规定地址进行健康确认,加盖健康合格印章。确因特殊缘由未能按需要进行健康确认的考生,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提前携带有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。

    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需进行安全检查、体温测试、有关证件核查,考生需维持适合间隔、有序入场。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,不能由于佩带口罩影响身份核验。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。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需要佩带口罩。

   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:考试临近,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借助互联网和其他途径向考生发布“助考”“提供考试真题”与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,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,防止上当被骗。

    预祝各位考生获得优秀成绩。 

    附件1:各地(州、市)自考业务咨询电话

    序号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联系电话
    1乌鲁木齐0991|8810121
    2石河子0993|2068185
    3克拉玛依0990|6222947
    4奎屯市0992|3258533
    5昌吉州0994|2343769
    6博州0909|2319273
    7塔城0901|6222139
    8阿勒泰0906|2122798
    9吐鲁番市0995|8520238
    10哈密市0902|2233454
    11巴州0996|2683851
    12阿克苏0997|2510260
    13克州0908|7625029
    14喀什0998|2313360
    15和田0903|7862032
    16伊犁州0999|8290040
    附件2: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

    附件3:健康应试承诺书

  • THE EN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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