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治区2021年十月自考及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补考将于十月16日至17日进行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:
目前,国际新冠疫情形势依旧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法趋于多元化,国内部分省份也出现当地零星散发病例,疫情防控不容松懈。同时,进入秋天,气温越来越转凉,易发呼吸道疾病,建议广大考生考试前加大自我防疫意识,自觉降低外出,防止职员聚集,做好正常的状态疫情个人及居家防护。考生十月4日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监测,登录“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,下同)”下载、打印并填写《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》。依据我区现在疫情防控相关需求,考生须提供考试前7日内(十月十日起)核酸测试阴性报告,方可参加考试。期间如遇疫情防控形势变化,请准时关注“新疆招生网”和“新疆招生”公众号有关信息,按提示内容和属地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考试。考生考试前需登录“新疆招生网”下载、打印并本人签署《健康应试承诺书》,进行健康应试承诺。考生若有隐瞒病情、隐瞒行程、故意压制症状、瞒报漏报健康情况、提供有关材料不全方位、不准确、虚假等状况,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所有因此而引发的后果。
十月9日开始,考生可登录“新疆招生网(http://www.xjzk.gov.cn)”进入“高等教育自考管理软件”或“教师资格认定‘教育学、心理学’课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”自行下载并打印本次考试的《准考证》,若出现打印异常状况,请与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自学考试办)联系。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有关健康确认、考试前筹备及考试过程中的相关需求,以免影响正常考试。考生须在考试前依据考试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(自学考试办)需要,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考试前7日内核酸测试阴性报告、体温监测登记表、健康应试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到规定地址进行健康确认,加盖健康合格印章。确因特殊缘由未能按需要进行健康确认的考生,须在第一场考试时提前携带有关材料现场核查确认。
考生进入考试知识点需进行安全检查、体温测试、有关证件核查,考生需维持适合间隔、有序入场。考生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,不能由于佩带口罩影响身份核验。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部消毒。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原则上需要佩带口罩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郑重提醒考生:考试临近,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借助互联网和其他途径向考生发布“助考”“提供考试真题”与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,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,防止上当被骗。
预祝各位考生获得优秀成绩。附件1:各地(州、市)自考业务咨询电话
序号 | 地州市教育局自学考试办 | 联系电话 |
1 | 乌鲁木齐 | 0991|8810121 |
2 | 石河子 | 0993|2068185 |
3 | 克拉玛依 | 0990|6222947 |
4 | 奎屯市 | 0992|3258533 |
5 | 昌吉州 | 0994|2343769 |
6 | 博州 | 0909|2319273 |
7 | 塔城 | 0901|6222139 |
8 | 阿勒泰 | 0906|2122798 |
9 | 吐鲁番市 | 0995|8520238 |
10 | 哈密市 | 0902|2233454 |
11 | 巴州 | 0996|2683851 |
12 | 阿克苏 | 0997|2510260 |
13 | 克州 | 0908|7625029 |
14 | 喀什 | 0998|2313360 |
15 | 和田 | 0903|7862032 |
16 | 伊犁州 | 0999|8290040 |
附件3:健康应试承诺书